close

過年前,感覺總是在忙甚麼的國中同學怡芬突然問大家要不要找一天來聚聚,所謂的"大家",不過就是屈指可數的幾個人(唉~反正時間久了,感情就淡了...),剛好長期在大陸的小愛也在台灣,所以就約了春節的最後一個假期、大年初五,因為大部分的同學都住在新店、景美一帶,地點選在新店的「CaLA CaLA 義式廚房」。由我負責訂位,還特別訂了可容納8~12人的包廂。

當天聚餐前還發生了幾件烏龍事件:原本這次說好,我負責訂餐廳,由怡芬負責連繫出席的人員,她還說會親自打電話跟每個人確認,於是我請他連絡吳愛嵐的時候,順便請小愛連絡李麗華跟林娟莉,找他們一起來參加,因為他們比較有在連絡。但聚會前一天我打給怡芬,怡芬說他沒有連絡到小愛、打電話給他是他家人接的,但因小愛這次回來是因為媽媽生病,怡芬擔心小愛很忙、不想打擾她,所以就沒有再打。於是我就想:那李莉華跟林娟莉就不會來囉?因為沒人連絡她們...也因此,我算算出席人數不到8個人,便打電話取消了包廂。

沒想到,當天我是第三個到的(主要連絡人怡芬還遲到了50分鐘咧!!),居然就遇到李莉華跟林娟莉全家人,兩位先到的同學還覺得:「怎麼這麼巧~在這裡遇到你們?」結果這兩位同學居然說:「我們是來參加聚會的啊~」原來小愛沒有連絡他們,但把聚會的訊息PO在Facebook上,她們看到就來參加了~這真是件有趣的烏龍!不過我們很愛!有了他們更加熱鬧!只是好險因為我很臨時取消位子,店家還是給我們包廂,否則人真的是多到坐不下啦!!

一件烏龍不夠,還要來第二件...快2點的時候,大家好奇不會缺席的慧如怎會也還沒到...打給慧如,電話那頭的她回答:「我不知道今天要聚會,沒有人通知我ㄝ...」所以說啊~我們真不該把"約人"這麼重要的事情,交給一個2年前聚會時,說要負責整理通訊錄,2年後才寄出的人啊...

總之,最後大家總算是到齊啦!!

這間餐廳氣氛、裝潢都很不錯!
IMG_3429.JPG

Photo-3.jpg

Photo-4.jpg 

這裡的點餐方式跟Skylark有點像,可以選擇單點,但套餐是比較划算的,套餐價格依主餐而異從340元~420元左右不等(要再加一成服務費)

套餐的主菜選擇有好多(不只這些~我只是大概拍一下,聊天比較重要!!)

IMG_3414.JPG

餐點也都滿可口的~(當時太餓,沙拉一口氣就吃完,沒拍到...)

Photo-1.jpg

Photo-2.jpg
時間過得很快,國中畢業已經是快19、20年前的事...(天啊!!真的有這麼久?我不敢相信ㄝ!!) 用餐間,大家聊聊彼此的近況。我覺得老朋友相聚,最開心的是看到大家都過得很好,感覺都滿有成就的,有人甚至已經有2個小孩了...(唉~我真的要反省!)

感覺上大家的外表好像都沒甚麼變ㄝ~

IMG_3391.JPG

要不是看到這些可愛的孩子們,我們可能自以為還年輕...(李莉華&2個寶貝...最前面那個是小愛的啦~)

IMG_3393.JPG
不過很殘酷的是,19年前大家聊的是追星(當年我們還到華岡藝校門口堵林志穎...)、下課後翹課要去哪吃東西,現在大家聊的是子宮保健、生完小孩之後要去哪打雷射、做拉皮...唉~青春小鳥甚麼時候飛走的呢??

好險,我們共同渡過了人生中最黃金的一段日子,那時,每個月都要買「青春快遞」、「姐妹」,一買來就被支解:劉德華的照片給你、杜德偉的照片是我的,草蜢的照片...你們兩個平分一下好了。還很不要臉的自稱:威嫂(蘇智威)、智嫂(蘇一智)或偉嫂。平常八卦聊不夠,一定要公諸於世,所以還自辦「炸彈日報」,把班上誰跟誰、同學跟老師的八卦編成報紙,下場就是被同學唾棄、只出版一期就停刊。下課後很少直接回家,一定要去景美夜市吃個冰或是吃碗米粉湯才甘願回家。

中午大家都帶便當,我們偏要利用擔任糾察隊之便去景美市場裡面買肉羹麵。課後輔導大家都在埋首用功的時候,我們則注意窗外對面建築物的窗內,有人在做愛做的事...。剛開學、大家都在拼命打掃,只有我們把垃圾桶蓋當飛盤射來射去。在男女分班的那個年代,我們就愛注意14班的那個可愛男生...好多好多的回憶,真慶幸是與你們共同渡過,讓我的年少是彩色的,而且,到現在還沒有褪色!!

今天的聚會雖然約的很鳥,但還算成功啦!! 雖然人不多,但真得很開心!這是個好的開始,我想有機會應該要慢慢的把大家找來,真正舉行一個3年7班的同學會!

IMG_3395.JPG

IMG_3394.JPG

謝謝你們陪我匪類了三年,我愛你們啦!!

IMG_3397.JPG

景美國中三年七班,我們下次見囉!!祝福我們在新的一年事事都順心如意,最重要的是永遠年輕美麗啦!!

 


後記:這次聚會中,聊到當時很紅、很受女生歡迎的一個男生,大家都想知道他現在變成甚麼樣子...國一那年,我就暗戀他,每天下課會騎腳踏車從景美綜合醫院前面經過,所以我都陪我住在玫瑰中國城的同學等車,因為站牌就在醫院前,滿天只要看他從面前經過就很滿足了...(這不就是花癡的行為嗎?)。我的喜歡很短暫,大概只有1還是2個學期吧,沒想到居然掀起班上喜歡這個男生的風潮,後來有幾個同學也暗戀他,包括我的好同學,也是這次有餐加聚會的小愛...可是沒有人得到過他的青睞。

19年後、也就在去年慧如的婚宴上我終於跟他同桌了,還拍了這輩子第一張、應該也是最後一張合照(就是我左邊的那個男生啦~)

a.jpg 

有沒有覺得我跟他還滿配的呢? 是不是覺得我當年的眼光就不錯了? (ㄟ~那怎麼會嫁給林桑...??好啦好啦!至少他也總自稱是「帥哥」...) 哈哈~人家5年前就結婚了,而我也快成為孩子的媽了,但這段有趣又青澀的回憶還是好值得紀念!

嗯~這張照片我會好好珍藏滴!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